①本标准的目的是为埋地、部分埋地,或者与土壤接触的地下储罐系统的外腐蚀系统提供建立 低要求的指南。
②本标准不对每种情况规定具体作法,因为系统所埋设环境条件的复杂性排除了腐蚀控制作法的标准化。
③本标准不包括基于环境的化学控制、内衬里,或者使用低碳钢以外的储罐建造材料腐蚀控制的作法。
④本标准不违背安全法规,并且不宜用来违反保护人员、环境和设备的基本要求。在任何情况下,地下构筑物的腐蚀保护设计应该综合满足地方权威机构发布的所有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⑤应该在具有资质人员的指导下使用本标准。这样的人员必须是已经注册的专业工程师,NACE认定的腐蚀专家或者阴极保护专家,或者受过专业教育并且拥有相关实际经验具有资质的人员。上述所有人员必须能够表面其在埋地储罐系统的腐蚀控制方面具有相应的经验。